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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通知
2015-08-24 14:31     (点击: )
根据教育部“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“(教高司函〔2009〕65号)文件,我校2009年 申报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限额
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,
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,必修课、选修课均可申报,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。
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,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,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,双语教学效果良好。
(二)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(含1年)海外留学、进修或工作的经历。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,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、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、教学效果优良。鼓励聘请国外教师、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。
(三)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,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习题、实践(实验、实训、实习)指导、试卷及参考答案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。
(四)除教育部资助经费外,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应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配套经费。
三、申报办法
5 月14日 前将书面材料报到主楼131。
送材料包括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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